老師,進一步審計程序的范圍中,有一項考慮因素“與確定的重要性水平反向變動關系”這個怎么理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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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0-09-24 08:16 發(fā)布 ??2255次瀏覽
- 送心意
陳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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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好,
重要性水平越低,審計證據越多,審計程序的范圍就越廣
2020-09-24 08:31:53

同學,您好:
運用實際執(zhí)行的重要性確定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
例如,在實施實質性分析程序時,注冊會計師確定的已記錄金額與預期值之間的可接受差異額通常不超過實際執(zhí)行的重要性,實際執(zhí)行的重要性越高,可接受的差異額也會相對提高,那么注冊會計師要求的就會寬松一些,滿足可接受差異額的,可能就無需進行進一步的調查,收集更多的審計證據,所以就可以縮小進一步審計程序的范圍。
您再理解一下,如有其他疑問歡迎繼續(xù)交流,加油!
2020-06-02 16:39:53

同學你好
很高興為你解答
都是需要考慮的
就是兩個層次的錯報風險(認定層次和報表層次)
2022-04-20 18:07:18

A
【答案解析】 審計風險是指當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時,注冊會計師發(fā)表了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選項B錯誤;重大錯報風險是指財務報表在審計前存在重大錯報的可能性,選項C錯誤;檢查風險是指如果存在某一錯報,該錯報單獨或連同其他錯報是重大的,注冊會計師為將審計風險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而實施程序后沒有發(fā)現這種錯報的風險,選項D錯誤。
2020-03-07 14:50:46

D
【答案解析】 重要性水平和審計證據之間成反向變動關系,即重要性水平越低,需要獲取的審計證據越多,反之亦然。
2020-03-07 14: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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