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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好,同一個法人在2019年內注冊過三家公司,注冊資金分別是1000萬,100萬,500萬。這個法人想把前兩個公司注銷,第三個正常營業(yè),請問涉及哪些清算,法人、章程上的股東需要承擔哪些責任?
新成立的公司 暫時公司沒有收入,注冊資金100萬是認繳,現(xiàn)股東A把49%股份轉給法人,法人就是100%股份了,這個轉讓需要交稅嗎?
是這樣我們之前有個裝修公司資質沒有辦,但是公司的確是存在的,現(xiàn)在公司想變更一下法人和股東該怎么變更呢?還有我們想追加100萬注冊資金,這兩個能否一起進行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