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分紅可以并入綜合所得嗎?可以全年一次性獎金嗎
快樂小主
于2020-12-25 15:09 發(fā)布 ??7506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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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老師
職稱: 注冊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2020-12-25 15:09
你好,股東分紅不可以并入綜合所得
股東分紅不可以按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算個人所得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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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股東分紅不可以并入綜合所得
股東分紅不可以按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算個人所得稅的?
2020-12-25 15:09:42

可以的可以這么做的。
2022-12-14 14:11:24

但是我看規(guī)定不是說只能二選一嗎?所以確認下分開扣稅合規(guī)嗎?
2020-01-08 15:58:24

你好同學,不可以的,為確保新個稅法順利平穩(wěn)實施,穩(wěn)定社會預期,讓納稅人享受稅改紅利,財政部、稅務總局制發(fā)了《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yōu)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以下簡稱《通知》),對納稅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獎金 全額 除以12個月的數(shù)額,按照綜合所得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單獨計算納稅,以避免部分納稅人因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綜合所得后提高適用稅率。
對部分中低收入者而言,如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當年工資薪金所得,扣除基本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等后,可能根本無需繳稅或者繳納很少稅款。在此情況下,如果將全年一次性獎金采取單獨計稅方式,反而會產(chǎn)生應納稅款或者增加稅負。同時,如單獨適用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可能在稅率換檔時出現(xiàn)稅負突然增加的“臨界點”現(xiàn)象。因此,《通知》專門規(guī)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可以自行選擇計稅方式,請納稅人自行判斷是否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綜合所得計稅。也請扣繳單位在發(fā)放獎金時注意把握,以便于納稅人享受減稅紅利。
2020-01-11 13:55:06

就是法人和股東,可以按全年一次性獎金和并入薪金所得的是不是?
2020-12-28 11: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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