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2020年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在2021年2月發(fā)放的,那么 這個獎金沒有在當年12月申報,2021年3月申報期申報可以嗎?
答: 你好? 可以的。發(fā)放的次月報個稅 。但是就會計入21年收入總額了
你好,請問2020年12月發(fā)放了2020年全年的一次性獎金,2021年1月申報的個稅,2021年11月發(fā)放2021年的全年一次性獎金,2021年12月可以再次按全年一次性獎金申報嗎?
答: 您好,這個是不可以的啊。。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wǎng)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2021年一月申報期報了2020年全年一次性獎金,這個月申報期是不能再申報2021年度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延遲到2022年1月申報期申報嗎
答: 可以延遲到2022年1月申報


海貝 追問
2021-03-09 14:29
meizi老師 解答
2021-03-09 14:35
海貝 追問
2021-03-09 14:52
meizi老師 解答
2021-03-09 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