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在深圳艾典科技公司上班,法人是我們現(xiàn)在公司老板娘。廣州文拓公司是老板法人。但是我們是在深圳上班,他發(fā)工資是用廣州文拓發(fā)的。我是去12月29號上班到今年2022年2月28號離職。個人所得稅app上面顯示所有發(fā)工資是從廣州文拓這家發(fā)的。然后呢?他把個人所得稅APP上12月份的弄成59800根本不合理。請問公司是屬于偷稅漏稅嗎?另外我在app上申報,沒有在廣州這家公司上班。還是舉報他偷稅漏稅呢。哪一種是最合理的?那么老板要承擔什么法律責任呢?老板擔心我在個人所得稅上的app申訴嗎?
答: 同學,你好 你可以個稅app申訴的
公司給我發(fā)工資6000進入個人所得稅里看是4千多,是不是偷稅漏稅
答: 您好, 他幫你少申報了,你不用交個稅呀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wǎng)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在公司員工發(fā)工資的時候,如何能不交個人所得稅啊,老板不讓交,我不知道如何弄了,其實大家都知道偷稅漏稅,如何能做的好些啊。公司用兩個賬戶發(fā)工資可以么,一個是公賬戶,一個是私賬戶可以嗎
答: 你好,可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