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廠2019年春節(jié)前夕將自產無同類售價的糧食白酒4800斤贈送客戶,其成本共計96000元,應當繳納的消費稅為()元(成本利潤率10%)。<br>解析:糧食白酒消費稅實行復合計稅,從量消費稅=4800*0.5=2400(元),從價消費稅=[96000*(1 10%) 2400]÷(1-20%)*20%=27000(元),應納消費稅=240027000=29400(元)<br><br>請問老師計算組價的時候分子為什么要加2400呢?
俊秀的過客
于2021-06-11 17:41 發(fā)布 ??3158次瀏覽
- 送心意
鄒老師
職稱: 注冊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相關問題討論

你算的是計稅價格,則不用乘以稅率,如果算消費稅則需要乘以稅率
2021-03-19 22:17:29

你好,你看看課本的這個原文解釋
2020-03-18 08:02:41

您好,因為消費稅是價內稅,增值稅是價外稅,所以消費稅與增值稅的基數(shù)是一樣的。價格是由三部分組成,成本+利潤+消費稅,那么算消費稅時是用(成本+利潤+消費稅)*消費稅率,計算增值稅是用(成本+利潤+消費稅)*增值稅稅率,是這樣的。
2019-06-06 00:24:15

同學你好
很高興為你解答
不包括消費稅
利潤除以成本就是成本利潤率
2021-08-27 19:38:14

成本*(1%2B成本利潤率)是哪里用到的?成本*(1%2B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稅率)在視同銷售,沒有同類價的時候用,
2022-04-29 11:13:31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精選問題
獲取全部相關問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