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16年10-12月份工資調整降低了,現在我想在發(fā)1月份工資時補發(fā)回去之前少發(fā)的部分,應該怎么處理?之前的個稅有按時申報,但計提工資是按實際發(fā)放的計提,現在1月份的賬務應該如何做?
答: 做這個月吧,正常計提發(fā)放
1月的工資計提個稅是700多,但實際交的時候不是要扣除12月工資已經交過的嗎?這樣計提的和實際繳的就不符了,會計賬務怎么處理,是當月的工資次月發(fā)12月的工資,1月發(fā),2月申報
答: 你好,把多計提的個稅退給個人 借:應交稅費-個稅 貸:銀行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公司是新企業(yè),2017年7月份申報個稅,所得期是6月份,收入所屬期是5月份,那這樣我5月份做賬的話是直接計提工資不用發(fā)放等到6月份發(fā)放,還是怎么做呢
答: 您好,一般是5月份計提,不發(fā)放,6月發(fā)放。


袁老師 解答
2017-02-13 11:30
袁老師 解答
2017-02-13 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