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這道題答案說的,3400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并未實現,是什么意思,我應該咋理解?還有公允價值下不應該不提折舊嗎?這里提了折舊是因為題中說的符合稅法規(guī)定嗎
答: 學員你好,稅法上是只要沒有賣出去就不算實現
按稅法規(guī)定,2017年公允價值變動損益3400萬元并未最終實現,不計入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同時可按稅法稅前列支折舊費用60000÷20×11÷12=2750(萬元)。2017年應納稅所得額=7000-3400-2750=850(萬元) 為什么還要減去折舊的2750 公允價價值變動損益能理解因為是變動已經做了損益的,但是折舊不是沒有做嗎怎么還要減折舊的2750呢
答: 因為稅法不認可公允價值變動,所以會計確認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3400,增加了會計利潤,但是稅法不認可,所以納稅調減3400,同時,會計上不折舊,但是稅法規(guī)定按稅法規(guī)定計提稅法的折舊稅前扣除,所以減去稅法角度折舊交稅。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第四問的收盤價為4元如何得出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為15000
答: 你好,提問斷了嗎?您可以在原題記錄下直接繼續(xù)提問,以便原來的老師系統(tǒng)回復。問題前提示@XXX老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