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你好,公司有部份員工在2021年工資每個月發(fā)3000元,一年發(fā)36000元,如果是這一年年終獎在2022年3月份才發(fā)15000元,我不想年獎金一次單獨計算,如果年終獎合并在工資計算,這個年終獎是合并在2021年工資計算,還是合并在2022年工資計算呢
答: 您好,看您申報個人所得稅時間
2021年的年終獎2022年一月份發(fā)放,因為之前不知道老板會有發(fā)年終獎的打算。2022年2月份能把這個年終獎單獨作為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計算個人所得稅嗎?還是說合并在2022年1月份工資一起計算個人所得稅?哪個比較合適?
答: 可以的,都可以。如果你不確定他哪個交稅少,可以在全年一次獎金收入里面申報匯算清繳的時候,讓他們自己個人選擇。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wǎng)絡(luò)學(xué)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如果是2021年年終獎是在2022年2月或3月分才發(fā),到時年終獎一樣可以單獨計算是吧,不會說不強制說是在2021年12月發(fā)年終獎才可以按年終獎金單獨計算是嗎
答: 您好,是可以的,謝謝


笑笑 追問
2022-01-18 13:56
小林老師 解答
2022-01-18 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