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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們要在別的地方開個非獨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嘛,只想讓分公司繳納社保,個稅什么的讓總公司交,然后稅務上會不會因為我們是非獨立核算的不給我們加這個社保核算
可以用總公司名義簽勞動合同,單獨核算的分公司繳社保和發(fā)員工工資嗎?不存在勞動糾紛不?分公司是單獨核算的,沒有簽約勞動合同呀,有沒有稅務風險?
可以用總公司名義簽勞動合同,單獨核算的分公司繳社保和發(fā)員工工資嗎?不存在勞動糾紛不?分公司是單獨核算的,沒有簽約勞動合同呀,有沒有稅務風險?
老師,請問下,我是分公司的財務,然后我是跟總公司簽的合同,社保也是總公司繳納,只有工資是分公司發(fā)放,這樣可以嗎?還是勞動合同需要跟分公司簽訂,我們是建筑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