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所在北京公司是母公司,天津是子公司,天津有個人所得稅退稅政策,公司的高管因為工資很多,所以想在北京交一部分工資(想交過五年社保及個人所得稅買方),另一部分工資想放在天津少交稅。我想請教老師:1、這種避稅方法是否合適;2、母子公司的財務處理買房
答: 1、不合理,因為年終要匯總到地稅申報,補繳的
人力資源以前計提個人所得稅的時候多計提了,本月我們進行交納,但是還有余額,因為從本月開始我們子公司的工資都由母公司發(fā)放,以后不在計提交納個稅我的賬務要怎么處理?
答: 同學你好 那你沖減多計提的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有家分公司是4月份開始營業(yè)的,非獨立核算的,賬全算在總公司里,但是總公司之前報個人所得稅時分公司的負責人的工資沒有進行申報,現(xiàn)在分公司稅局那邊問我就說分公司負責人的個稅在總公司賬上體現(xiàn)了,然后他說那分公司個稅就不用申報了,跟總公司一起申報就好,那這個月在報個稅時我要加上分公司負責人的嗎?
答: 加上吧


張妮秋 追問
2017-03-30 13:55
袁老師 解答
2017-03-30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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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30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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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30 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