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票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說明后,承兌人或者付款人仍應當繼續(xù)對持票人承擔付款責任。 之前有關銀行匯票的題目,解析說超過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如果是代理付款銀行可以不予受理,因為不是主債人,是這樣理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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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03-17 15:56 發(fā)布 ??1636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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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紅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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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好,之前有關銀行匯票的題目,解析說超過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如果是代理付款銀行可以不予受理,因為不是主債人,是這樣理解嗎?——是這樣理解 ;
2022-03-17 16:14:12

您好,您說的也是沒錯的。
題目只寫了這一條是為了說明c選項是符合條件的
2019-08-22 23:17:20

您好
承兌實際上是承諾付款,只有承兌人承諾付款后才涉及到提示付款的問題,所以,提示承兌肯定是在提示付款之前.
提示承兌,是指持票人拿著票去找付款人,問他票據(jù)到期后會不會給自己付款;如果付款人同意到期付款,就是接受了承兌,那么持票人就等著到期后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就可以了;如果付款人拒絕承諾到期付款,就是拒絕承兌,那么持票人可以要求付款人開具拒絕證明,然后拿著拒絕證明去找自己的前手或出票人行使追索權;
提示付款,就是持票人在票據(jù)到期后拿著票據(jù)去找付款人,要求他付款.
2022-02-16 15:26:43

你好,同學。提示承兌期限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票據(jù),請求付款人見到出示的票據(jù)后作出承諾的行為。 提示承兌是“你要承諾兌付”,就是你現(xiàn)在承諾到時候你一定會付,一般分為銀行承諾或者商業(yè)承諾,所以經過承諾兌付的票據(jù)分成了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yè)承兌匯票。提示付款就是“到時候了該付錢了”。承兌人和付款人在承兌后產生了重合,付款人跟承兌人是一個人。
兩者的期限是不同的。
提示承兌期限:
1、見票即付的票據(jù)(銀行匯票、本票、支票)無需承兌;
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兌;
3、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自出票日其1個月內提示承兌;
提示付款期限:
1、見票即付的匯票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定日付款和出票后定期付款、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自到期日起10日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3、本票自出票日起2個月內提示付款;
4、支票的自出票日起10日內提示付款。
比如,一張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付款期是3個月,出票日期是1月1日,那么該匯票必須在出票日起1個月內提示承兌(提示承兌期),比如提示承兌日是1月25日,那么1月25日就是見票日,那么該匯票的到期日就是從見票日之日起3個月之后,也就是到期日是4月25日,提示付款的日期是到期日起10日內,也就是提示付款期是4月25日—5月4日(提示付款期)。
2019-01-13 14:41:54

定日付款的匯票、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和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的不同:?
定日付款匯票又稱定期付款匯票,是在開具匯票時即確定付款日期的匯票,這種匯票并不需要提示承兌以確定到期日,但持票人一般都提示承兌以明確付款人的付款責任。
“出票以后定期付款”指的是開出票據(jù)后的某一段時間內付款。 一個以收票日為準,一個以開票日為準。
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是指法定必須承兌的匯票,為了防止持票人從出票人或背書人處取得票據(jù)后長時間不去提示承兌,就需要對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的提示承兌的期限予以限定。
定日付款中的定日和定期付款中的定期指的是匯票票面明確記載了匯票到期時間(支付時間)。舉個例子來說:票面上記載了匯票3月15日到期,那么到了3月15日這一天付款方應當兌現(xiàn)匯票,不管你是哪一天出的匯票只要出票日早于3月15日即可這就是定日付款。某些匯票票面上記載了自出票日后90天付款,如果該匯票是3月1日簽發(fā),那么到期日為5月30日(算尾不算頭,3月1日當天不算,同時如果5月30日是節(jié)假日,則順延,這個是票據(jù)慣例)。
2018-02-19 10: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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