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個體戶發(fā)票開超了,忘記沖紅了,怎么樣才能不交稅?
ling
于2022-04-15 16:37 發(fā)布 ??1087次瀏覽
- 送心意
玲老師
職稱: 會計師
2022-04-15 16:42
您好?,F(xiàn)在是報稅期,只能交說了
。現(xiàn)在是報稅期,只能交稅了。
相關問題討論

你好 需要的 如果是收入的話需要交納增值稅等的
2020-04-17 14:31:25

您好?,F(xiàn)在是報稅期,只能交說了
。現(xiàn)在是報稅期,只能交稅了。
2022-04-15 16:42:07

這個個人所得稅嗎,現(xiàn)在緩繳了看你們地區(qū),這個你可以給專管員說下多開,這個看可以按實際交不,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小型微利企業(yè)和個體工商戶延緩繳納2020年所得稅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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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業(yè)和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產,緩解其生產經營資金壓力,激發(fā)市場主體活力,現(xiàn)就小型微利企業(yè)和個體工商戶延緩繳納2020年所得稅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小型微利企業(yè)所得稅延緩繳納政策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業(yè)在2020年剩余申報期按規(guī)定辦理預繳申報后,可以暫緩繳納當期的企業(yè)所得稅,延遲至2021年首個申報期內一并繳納。在預繳申報時,小型微利企業(yè)通過填寫預繳納稅申報表相關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yè)所得稅延緩繳納政策。
本公告所稱小型微利企業(yè)是指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型微利企業(yè)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2號)規(guī)定條件的企業(yè)。
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延緩繳納政策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個體工商戶在2020年剩余申報期按規(guī)定辦理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后,可以暫緩繳納當期的個人所得稅,延遲至2021年首個申報期內一并繳納。其中,個體工商戶實行簡易申報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暫不扣劃個人所得稅,延遲至2021年首個申報期內一并劃繳。
本公告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5月1日至本公告發(fā)布前,納稅人已經繳納符合本公告規(guī)定緩繳稅款的,可申請退還,一并至2021年首個申報期內繳納。
特此公告。
2020-07-15 10:01:19

你好 代開普票不超起征點不需要交稅
2019-06-14 14:03:41

你好,按規(guī)定是需要申報納稅的
2017-01-02 1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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