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份計提的所得稅費用是利潤總額*0.25,大概60萬的樣子,,但是12月的竟然和11月份一樣,12月利潤總額才80萬而已,然后問客服,客服說計提所得稅取數(shù)規(guī)則:“本年累計利潤總額”*比例-本年累計所得稅“大于零則生成憑證,否則不生成。本年累計利潤總額:為利潤表“利潤總額”本年累計數(shù);本年累計所得稅:利潤表“所得稅”或者“所得稅費用”的本年累計數(shù)。這個是系統(tǒng)的計提所得稅的規(guī)則
答: 你好,恩,是這個意思,第四季度的所得稅是這么計算的
利潤表中的所得稅本年累計金額=所得稅申報表中的實際已繳納所得稅的金額(本年累計)?
答: 你好,不一定相等,利潤表中的包含計提的所得稅可能大于申報表中實繳的金額。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wǎng)絡(luò)學(xué)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所得稅是按著利潤表本年累計金額的利潤總額去計提么
答: 是的,就是按利潤總額去計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