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陳靜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17-09-23 21:05
你好!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抵扣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6〕86號
【字體:大 中 小】 打印本頁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保證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平穩(wěn)運行,現將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抵扣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發(fā)票(不含財政票據,下同)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高速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高速公路通行費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1+3%)×3%
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1+5%)×5%
通行費,是指有關單位依法或者依規(guī)設立并收取的過路、過橋和過閘費用。
二、本通知自2016年8月1日起執(zhí)行,停止執(zhí)行時間另行通知。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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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抵扣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6〕86號
【字體:大 中 小】 打印本頁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保證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平穩(wěn)運行,現將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抵扣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發(fā)票(不含財政票據,下同)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高速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高速公路通行費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1+3%)×3%
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1+5%)×5%
通行費,是指有關單位依法或者依規(guī)設立并收取的過路、過橋和過閘費用。
二、本通知自2016年8月1日起執(zhí)行,停止執(zhí)行時間另行通知。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2016年8月3日
2017-09-23 21:05:23

財稅[2016]47號和財稅[2016]86號高速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高速公路通行費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1+3%)×3%
★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1+5%)×5%
這個就是文件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8欄“其他”。
十一、通行費電子發(fā)票可以抵扣嗎?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符合規(guī)定的通行費電子發(fā)票后,應當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登錄本省(區(qū)、市)增值稅發(fā)票選擇確認平臺,查詢、選擇用于申報抵扣的通行費電子發(fā)票信息。
按照有關規(guī)定不使用網絡辦稅的特定納稅人,可以持稅控設備前往主管國稅機關辦稅服務廳,由稅務機關工作人員通過增值稅發(fā)票選擇確認平臺(稅務局端)為其辦理通行費電子發(fā)票選擇確認。
十二、通行費電子發(fā)票確認的進項稅額在申報時如何填列?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報抵扣的通行費電子發(fā)票進項稅額,在納稅申報時應當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中“認證相符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相關欄次中。
2019-11-04 15:42:32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90號)規(guī)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納稅人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按照以下規(guī)定抵扣進項稅額:
納稅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費,按照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抵扣進項稅額。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費,如暫未能取得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可憑取得的通行費發(fā)票(不含財政票據,下同)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高速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高速公路通行費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1+3%)×3%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納稅人支付的一級、二級公路通行費,如暫未能取得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可憑取得的通行費發(fā)票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進項稅額:
一級、二級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一級、二級公路通行費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1+5%)×5%”
十一、通行費電子發(fā)票可以抵扣嗎?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符合規(guī)定的通行費電子發(fā)票后,應當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登錄本省(區(qū)、市)增值稅發(fā)票選擇確認平臺,查詢、選擇用于申報抵扣的通行費電子發(fā)票信息。
按照有關規(guī)定不使用網絡辦稅的特定納稅人,可以持稅控設備前往主管國稅機關辦稅服務廳,由稅務機關工作人員通過增值稅發(fā)票選擇確認平臺(稅務局端)為其辦理通行費電子發(fā)票選擇確認。
十二、通行費電子發(fā)票確認的進項稅額在申報時如何填列?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報抵扣的通行費電子發(fā)票進項稅額,在納稅申報時應當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中“認證相符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相關欄次中。
2019-05-17 15:56:42

老政策是到2018年的6月30日。自2018年7月1日起,高速通行費發(fā)票,是要取得電子普票,并進行勾選認證,才可以抵扣的。
2019-09-29 09:16:07

您好,定額的通行費發(fā)票不可以抵扣了,到2018年底就結束抵扣了
2019-08-23 08:5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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