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摯愛
于2018-01-10 15:49 發(fā)布 ??926次瀏覽
吳月柳
職稱: 會計師,精通全盤賬務處理,金碟與用友軟件操作
2018-01-10 15:54
你好,合在一起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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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貨物兼營服務,兩者的附加稅享受月收入10萬的免稅的,是分別核算免稅,還是合一起核算,
答: 你好,合在一起算的
兼營服務,銷售和服務的附加稅季度享受30萬以下減免的,是分別核算減免還是合一起核算?有條文嗎
答: 合并......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小規(guī)模藥店,兼營會議服務類咨詢,倘若兩項都有收益,那么季報的時候是兩種都分別核算嗎,藥品核算不超9萬免增值稅。服務類銷售超9萬免增值稅,還是兩個加一起9萬免增值稅
答: 你好!是的。按稅局的說法是分開
銷售貨物和銷售服務分別享受減免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費附加,變更成合計享受減免教育費附加稅是從什么時候開始的呢?去年咨詢回復是分開算月銷售不超過3萬,季銷售不超過9月可享受教育費及地方教育費減免的。
討論
國家稅務總局2017年52號文規(guī)定: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應分別核算銷售貨物銷售額和應稅服務銷售額,分別銷售小微企業(yè)免征增值稅的優(yōu)惠。現在優(yōu)惠額度從3萬變成了10萬,之前的政策還有效嗎?還是分別核算銷售貨物和應稅服務分別享受季度30萬的稅務優(yōu)惠嗎?
兼營不同稅率的應稅貨物銷售,分別核算銷售額,是將所有品名的貨物都通過主營業(yè)務收入明細核算嗎?
老師您好,我想咨詢下,財稅【2016】12號文,月銷售額不滿10萬免征教育費附加,10萬是銷售貨物和銷售勞務合并計算的?還是分別計算?因為免3萬是分別計算的
是否今年開始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與服務業(yè)不能分別享受季度30萬免稅額?要合在一起享受了?
吳月柳 | 官方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精通全盤賬務處理,金碟與用友軟件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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