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個人王某是一名頂尖化工專家,任職于甲高新技術企業(yè),2X19年和2X20年有兩種工作 方案可供選擇。方案-:2X19年和2X20年在甲高新技術企業(yè)全時間(8小時工作制)投入研發(fā)工作,兩年均可取得稅前工資、薪金收入2000000 元。方案二:2X19年和2X20年在甲高新技術企業(yè)非全時間(4小時工作制)投入研發(fā)工作
善于交際的故事
于2024-04-14 18:17 發(fā)布 ??232次瀏覽
- 送心意
何萍香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24-04-14 18:38
您好!
方案一
2×19年綜合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2000000-60000-80000=1860000(元)
2×19年綜合所得的應納個人所得稅=1860000×45%-181920=655080(元)
2×20年綜合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2000000-60000-80000=1860000(元)
2×20年綜合所得的應納個人所得稅=1860000×45%-181920=655080(元)
2×19年和2×20年應納個人所得稅合計=655080+655080=1310160(元)
2×19年綜合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1000000-60000-80000=860000(元)
2×19年綜合所得的應納個人所得稅=860000×35%-85920=215080(元)
2×19年取得轉讓境內上市公司股票凈所得(財產(chǎn)轉讓所得)400000元免征個人所得稅。
2×20年綜合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1000000-60000-80000=860000(元)
2×20年綜合所得的應納個人所得稅=860000×35%-85920=215080(元)
2×20年取得轉讓境內上市公司股票凈所得(財產(chǎn)轉讓所得)400000元,免征個人所得稅。
2×20年取得從公開發(fā)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200000元(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2×20年取得轉讓房產(chǎn)凈所得(財產(chǎn)轉讓所得)的應納個人所得稅=1000000×20%=200000(元)
2×19年和2×20年應納個人所得稅合計=215080+215080+200000=630160(元)





何萍香老師 解答
2024-04-14 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