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獨資企業(yè)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方法是什么?
獨資企業(yè),即個人出資經營、歸個人所有和控制、由個人承擔經營風險和享有全部經營收益的企業(yè)。
《企業(yè)所得稅法》第一條第二款規(guī)定:個人獨資企業(yè)、合伙企業(yè)不適用本法。而適用《個人所稅法》,按《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二款“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獨資企業(yè)按照現(xiàn)行稅法規(guī)定不交企業(yè)所得稅,而交個人所得稅,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當月(期)銷售收入*所得率=a(當期銷售)*5%=b元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b*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可參照個人所得稅繳納標準)
個人獨資企業(yè)個人所得稅如何繳納?
個人獨資企業(yè),適用五級超額累進稅率。
1、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00元的,稅率為5%;
2、超過5000-10000元部分,稅率為10%;
3、超過10000-30000元部分,稅率為20%;
4、超過30000-50000元部分,稅率為30%;
5、超過50000元部分,稅率為35%
其中的應納稅所得額,是指營業(yè)收入扣除成本費用后的余額,另扣除企業(yè)業(yè)主費用每月2000元,即每年2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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