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月申報月銷售額小于10萬可以免征附加稅嗎

2019-09-24 11:07 來源:網(wǎng)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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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申報月銷售額小于10萬可以免征附加稅嗎,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很多會計朋友對此不清楚,那么跟著會計學堂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按月申報月銷售額小于10萬可以免征附加稅嗎

一般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以下,計提附加稅時,只計提城建稅就可以.不用計提其他的什么教育費、地方教育費、地方水利建設基金.附加稅,正稅的對稱,指隨正稅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稅,以正稅的存在和征收為前提和依據(jù).由于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等附加稅費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營業(yè)稅、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jù),分別與增值稅、營業(yè)稅、消費稅同時繳納的,在會計處理上,有兩種意見.

一、第一種、附加稅是根據(jù)實際繳納的增值稅計提,免稅的情況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為0,所以附加稅不必計提.

所以,在實現(xiàn)銷售后,做: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暫時不計提附加稅,等繳納增值稅時再計提.增值稅減免,附加稅種就不用計提了.

按月申報月銷售額小于10萬可以免征附加稅嗎

二、第二種:計算增值稅時同時計提,免稅時作為營業(yè)外收入.

(一)在實現(xiàn)銷售后,做:

1、計算增值稅: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現(xiàn)金)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2、計提附加稅費:

借:營業(yè)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等

(二)免稅后:

1、免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營業(yè)外收入--補貼收入或稅收減免

2、同時,應該免附加稅費: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等

貸:營業(yè)外收入--補貼收入或稅收減免

(補貼收入或稅收減免可以分設.減免的增值稅屬于補貼收入,附加稅屬于稅收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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