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匯繳退稅規(guī)則有哪些
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足六萬但交過稅的,如發(fā)年終獎的月份;
符合專項附加扣除的條件,但預繳稅時沒有扣除的;
因年中就業(yè)、退職、部分月沒有收入等原因,導致前后稅收優(yōu)惠政策不一致的;
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通過年度匯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的預扣預繳費率高于綜合年適用所得稅的;
預繳稅的時候,有該享受的優(yōu)惠沒享受的;
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捐贈支出,但預繳稅的時候沒有辦理的.
由于經(jīng)營所得的納稅人主要是個體工商戶和企事業(yè)單位承包經(jīng)營者,這部分納稅人如果屬于核定征收,稅務機關一般不要求匯算清繳,如果屬于查賬征收,一般都聘請有財務人員,由財務人員進行匯算清繳,這和原個稅法下基本是一致的,變化不大.
根據(jù)《個人所得稅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退稅或者扣繳義務人為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退稅的,稅務機關審核后,按照國庫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退稅".從這一條款可以看出,取得綜合所得的納稅人,可以由本人進行匯算清繳(或委托代理人以本人名義辦理),也可以由扣繳義務人進行匯算清繳.
這一點是新個稅法變化比較大的地方,2019年1月1日后,凡認定為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需要辦理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由于匯算清繳是一項專業(yè)性較強的工作,一般來說,如果由扣繳義務人,也就是單位的財務人員辦理,會大大增加財務人員的工作量和壓力,而且單位的財務人員也沒有義務為每個員工承擔相應的納稅風險,因此,將這一塊工作委托給專業(yè)的中介機構更為現(xiàn)實一些.
哪些情形需要辦理綜合所得稅的匯算清繳?
新稅制實施后,居民個人需結合稅制變化,對綜合所得實行按年計稅.為促進納稅人盡快適應新稅制要求,遵從稅法規(guī)定,稅務機關改變日常工薪所得扣繳方法,實行累計預扣法,盡可能使人數(shù)占比較大的單一工薪納稅人日常預繳稅款與年度應納稅款一致,免予辦理年度匯算清繳.同時,對有多處收入、年度中間享受扣除不充分等很難在預扣環(huán)節(jié)精準扣繳稅款的,稅法規(guī)定需辦理匯算清繳,具體包括:
一是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從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去"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后的余額超過6萬元的.主要原因:對個人取得兩處以上綜合所得且合計超過6萬元的,日常沒有合并預扣預繳機制,難以做到預扣稅款與匯算清繳稅款一致,需要匯算清繳.
二是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的一項或者多項所得,且四項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去"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后的余額超過6萬元的.主要原因:上述三項綜合所得的收入來源分散,收入不穩(wěn)定,可能存在多個扣繳義務人,難以做到預扣稅款與匯算清繳稅款一致,需要匯算清繳.
三是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預扣預繳的稅額低于依法計算出的應納稅額.
四是納稅人申請退稅的.申請退稅是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如納稅人年度預繳稅款高于應納稅款的,可以申請退稅.
個人所得稅匯繳退稅規(guī)則有哪些?大家只要符合上文中的六個情況之一的就可以辦理退稅,這個問題關乎自身的實際利益,因此大家在處理時,是要掌握一些個稅匯算清繳的相關規(guī)定,大家如果看完本文內容還想了解更多相關財務知識可以繼續(xù)關注會計學堂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