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可否加計扣除進項稅

2020-06-26 09:41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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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對于很多行業(yè)在稅收方面都是有一些優(yōu)惠政策的,今天我們想跟大家一起聊的就是:貨運可否加計扣除進項稅?隨著物流行業(yè)的發(fā)展,為我們的很多工作帶來了極大的便利,對于貨運方面會計處理也越來越多,不清楚的小伙伴一定要來看看會計學堂小編是怎么操作的.

貨運可否加計扣除進項稅

現就生活性服務業(yè)增值稅加計抵減有關政策公告如下:

一、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5%,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15%政策).

二、本公告所稱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生活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fā))執(zhí)行

貨運代理屬于現代服務業(yè) 所以只能加計扣除10%

貨運可否加計扣除進項稅

什么情況下購入農產品加計扣除2%進項稅?

1、根據最新稅法規(guī)定:納稅人將購進的農產品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稅率貨物時,準予加計扣除進項稅額,即按13%抵扣進項稅. (現在17%稅率降至16%,13%稅降至10%)

2、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9號解讀為:加計扣除農產品進項稅額=當期生產領用農產品已按11%稅率(扣除率)抵扣稅額÷11%×(簡并稅率前的扣除率-11%).

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第二條規(guī)定,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按下列規(guī)定抵扣進項稅額:

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既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稅率貨物又用于生產銷售其他貨物服務的,應當分別核算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稅率貨物和其他貨物服務的農產品進項稅額.

未分別核算的,統(tǒng)一以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或以農產品收購發(fā)票或銷售發(fā)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進項稅額準予抵扣

根據稅法規(guī)定,準予從銷項稅額當中抵扣的進項稅額限于下列增值稅扣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稅款和按規(guī)定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

1、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從銷貨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抵扣聯上注明的增值稅稅款.

2、納稅人購進免稅農產品所支付給農業(yè)生產者或小規(guī)模納稅人的價款,取得經稅務機關批準使用的收購憑證上注明的價款按10%抵扣進項稅額.

3、購進中國糧食購銷企業(yè)的免稅糧食,可以按取得的普通發(fā)票金額按10%抵扣進項稅額.

4、納稅人外購貨物和銷售貨物所支付的運費(不包括裝卸費、保險費等其他雜費),按運費結算單據(普通發(fā)票)所列運費和基金金額按7%抵扣進項稅額.

5、生產企業(yè)一般納稅人購入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的免稅廢舊物資,可按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開具的有稅務機關監(jiān)制的普通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按10%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6、企業(yè)購置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tǒng)專用設備和通用設備,可憑借購貨所取得的專用發(fā)票所注明的稅額從增值稅銷項稅額中抵扣.

如果你有認真閱讀小編在文中的分析,那現在對于貨運可否加計扣除進項稅一定已經非常清楚了,答案是肯定的,但是加計扣除只能是百分之十.對于不同的行業(yè)不同的產品,它們的稅率自然也都是不同的,這些文中也都有說到,會計學堂小編希望大家能夠仔細去進行區(q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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