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社會團體收取的會費收入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答:根據《關于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再保險、不動產租賃和非學歷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68號)第五條規(guī)定:各黨派、共青團、工會、婦聯、中科協(xié)、青聯、臺聯、僑聯收取黨費、團費、會費,以及政府間國際組織收取會費,屬于非經營活動,不征收增值稅。
因此,社會團體收取的會費收入不屬于增值稅應稅范圍。
問:社會團體收取的會費收入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答:根據《關于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再保險、不動產租賃和非學歷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68號)第五條規(guī)定:各黨派、共青團、工會、婦聯、中科協(xié)、青聯、臺聯、僑聯收取黨費、團費、會費,以及政府間國際組織收取會費,屬于非經營活動,不征收增值稅。
因此,社會團體收取的會費收入不屬于增值稅應稅范圍。
你好,需要的,可以去稅局代開 答
你好! 不用交增值稅的 答
需要繳納的增值稅 一般納稅人6%,小規(guī)模的1%。 答
社會團體取得的其它業(yè)務收入,需要繳納稅款。社會團體需要開具發(fā)票 答
您好!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社會團體收取的會費收入不征收營業(yè)稅的通知》(財稅〔1997〕63號)規(guī)定,社會團體按財政部門或民政部門規(guī)定標準收取的會費,是非應稅收入,不屬于營業(yè)稅的征收范圍,不征收營業(yè)稅。社會團體向會員收取的會費收入如符合上述規(guī)定,無需繳納營業(yè)稅。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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