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個人所得稅計稅標準,是按基本工資加獎金等收入?如果不是滿勤,是按扣除前還是扣除后?
回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規(guī)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工資、薪金所得應當是實際發(fā)放到職工手中的工資,所以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不并入請假扣除的部分工資。計稅基礎是工資加獎金。
問:個人所得稅計稅標準,是按基本工資加獎金等收入?如果不是滿勤,是按扣除前還是扣除后?
回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規(guī)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工資、薪金所得應當是實際發(fā)放到職工手中的工資,所以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不并入請假扣除的部分工資。計稅基礎是工資加獎金。
個體工商戶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fā)生制為原則,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作為當期收入和費用。工資薪金所得最新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是5000,適用7級超額累進稅率。 答
預繳稅額=(累計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已預扣預繳稅額 累計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基本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計基本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當前月份數(shù)計算。 答
累計預繳的個人所得稅 可以看下個稅的算法 (累計收入-累計起征點-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專項扣除)*稅率-速算扣除-累計預繳 答
具體要看是什么項目的個人所得 答
征求意見稿上說是從2018年10月開始試行,從明年1月1日起正式試行,現(xiàn)在剛結束征求意見稿階段,具體需要政策出臺。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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