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對公賬戶提取備用金如何寫會計分錄?
答:公司對公帳戶分為四類:基本賬戶、一般賬戶、臨時賬戶及專用賬戶。
人民銀行的賬戶管理規(guī)定:一個企業(yè)只能開立一個基本賬戶,但是可以開立多個一般賬戶,如果另外還要開一個可以取款的賬戶,而且資金方有一定的專門用處,那么你可以在該行申請辦理一個專用賬戶也是可以取款的。
如果是從對公賬戶提取備用金,不通過“庫存現(xiàn)金”科目核算,詳情如下:
借:其他應收款--備用金
貸:銀行存款
備用金(國際上也稱暫定金額)是企業(yè)、機關、事業(yè)單位或其他經(jīng)濟組織等撥付給非獨立核算的內(nèi)部單位或工作人員備作差旅費、零星采購、零星開支等用的款項。
如果是從對公賬戶提取備用金,應該通過“其他應收款--備用金”這一會計科目核算,這點您應該贊同的。更多會計知識,盡在會計學堂文章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