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費能否在土地增值稅清算時作為成本扣除?

2019-03-13 11:24 來源:網(wǎng)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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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繪費就是測繪單位使用經(jīng)緯儀、水準儀、全站儀等,把地形,地貌的地理位置,通過高科技儀器按照比例繪畫到圖紙上,是誰委托測繪單位,就由誰付測繪費用,那么測繪費用能作為成本扣除嗎?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測繪費能否在土地增值稅清算時作為成本扣除的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測繪費能否在土地增值稅清算時作為成本扣除?

答:根據(jù)《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法字〔1995〕6號)第七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是指納稅人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交納的有關費用。

支付給國土管理局征地測量事務所的測繪費、交易費不屬于按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交納的有關費用,因此,不能作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扣除。

測繪費能否在土地增值稅清算時作為成本扣除?

房屋面積測繪報告要準備什么材料

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申請表1份;

2、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復印件;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復印件;建設工程規(guī)劃驗收合格證復印件;

3、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復印件;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原件;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報告原件;

4、施工單位簽署的建設工程質量保修書原件;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原件;

5、工程款無拖欠證明或已按施工合同付款的證明原件;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書4份;

6、防雷裝置驗收合格證復印件;繳納城市建設配套費的復印件;

7、政府或政府占有股份的工程應提供經(jīng)財政局審查的工程竣工決算書,附財政局出具的《工程竣工決算批復》;

會計學堂小編提示:申報要求中,對可提交復印件的材料,建設單位須在復印件加注“此件復印內(nèi)容與原件內(nèi)容核對無誤”字樣,加蓋單位印章,并提供原件復核。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關于測繪費能否在土地增值稅清算時作為成本扣除的全部內(nèi)容了,獲取更多財務相關資訊,請點擊窗口與答疑老師取得聯(lián)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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