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實行辦稅人員實名辦稅的公告
為提升納稅服務質(zhì)效,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降低納稅人及其辦稅人員在辦稅過程中的涉稅風險,加快社會征信體系建設,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決定實行辦稅人員實名辦稅,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辦稅人員實名辦稅的含義
辦稅人員實名辦稅是指稅務機關在辦稅人員身份明確的情況下受理納稅人涉稅事項。
辦稅人員是指納稅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yè)主)、財務負責人、辦稅員、稅務代理人和經(jīng)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yè)主)授權的其他人員。
二、身份信息采集內(nèi)容
稅務機關采集辦稅人員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件信息、電話號碼、人像信息以及稅務代理合同(協(xié)議)或授權方的辦稅授權委托書等相關資料的信息。
本公告所稱身份證件是指在有效期內(nèi)的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身份證件、中國人民武裝警察身份證件;港澳居民來往內(nèi)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國公民護照。
三、身份信息采集方式
辦稅人員首次辦理涉稅事項時,需要根據(jù)不同情況向稅務機關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以便稅務機關采集身份信息。
(一)辦稅人員是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yè)主)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原件;
(二)辦稅人員是財務負責人、辦稅員或被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yè)主)授權的其他人員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原件、稅務代理合同(協(xié)議)原件或授權方的辦稅授權委托書原件。
辦稅人員可以到任一實體辦稅服務廳辦理身份信息采集,也可以通過網(wǎng)上辦稅服務廳辦理身份信息采集。
采集過身份信息的辦稅人員再次辦理涉稅事項時,應攜帶身份證件。
四、具體辦稅流程
(一)北京市國家稅務局或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實體辦稅服務廳受理涉稅事項申請時,首先對辦稅人員身份信息進行采集和比對。辦稅人員身份信息通過比對的,繼續(xù)辦理業(yè)務;未通過的,先采集其身份信息。
(二)北京市國家稅務局或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網(wǎng)上辦稅服務廳增加手機驗證環(huán)節(jié),稅務機關隨機向納稅人發(fā)送驗證信息,辦稅人員接收驗證信息后,需要進行驗證,驗證通過的,繼續(xù)辦理業(yè)務。
五、過渡期
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為過渡期。過渡期內(nèi)未攜帶身份采集所需證件和資料的辦稅人員辦理涉稅事項的,稅務機關僅受理辦稅人員當日辦理事項,之后辦稅人員需及時進行身份信息采集。
2016年8月1日起,稅務機關僅受理已采集身份信息的辦稅人員申請的涉稅事項。
六、其他事項
稅務機關在采集、比對辦稅人員的身份信息時,辦稅人員需提供有效證件和真實身份信息,并予以配合。
辦稅人員發(fā)生變化或辦稅人員的電話號碼等信息發(fā)生變更的,需及時辦理變更手續(xù)。授權或代理行為到期或終止的,納稅人需及時辦理辦稅人員維護。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和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各級稅務機關依法采集、使用和管理辦稅人員的身份信息,并承擔信息保密義務。
為不影響您8月1日以后的業(yè)務辦理,請您務必在2016年7月31日前,登錄北京國稅納稅人網(wǎng)(www.bjnsr.gov.cn),通過“實名認證”模塊進行實名辦稅人員身份信息的確認或修改。
實名辦稅業(yè)務的方式如下:
1.納稅人通過納稅人網(wǎng)確認、調(diào)整、增刪改辦稅人員信息。維護時需要短信驗證。
2.辦稅服務廳排號機校驗。已通過納稅人網(wǎng)集采過身份信息的辦稅人員可以領取號碼,未通過的不能領取號碼。
排號機驗證流程如下:
第一步:辦稅人員在辦理相關業(yè)務時,使用排號機進行排隊取號;
第二步:取號前需要進行身份識別,辦稅人員將二代身份證放置于安裝在排號機前端的二代身份識別儀上讀取信息;
對于不是使用二代身份證件登記的辦稅人員,可以在排號機前端手工錄入證件號碼,進行驗證;
第三步:驗證通過的,發(fā)放號碼;
未進行身份信息采集的無法進行取號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