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被分立后是否繳納土地增值稅

2019-06-01 10:47 來源:網(wǎng)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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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稅種多樣,根據(jù)不同的行為,需要繳納不同稅費。房屋或土地開發(fā)完成,對外銷售時,需要向稅務機關申報土地增值稅清算。土地增值稅實行超率累進稅率。土地使用權被分立后是否繳納土地增值稅?

土地使用權被分立后是否繳納土地增值稅

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外商投資企業(yè)分立成兩家股權比例相同的企業(yè),其中分立中涉及土地使用權的分立,請問土地增值稅是否需要計算繳納?(分立過程由于股比前后沒有變化,因此沒有對價支付情況)無論是否需要繳納,有無相應的文件支持?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guī)定,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刏物(以下簡稱轉讓房地產(chǎn))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土地增值稅?!?/p>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條規(guī)定,條例第二條所稱的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償轉讓房地產(chǎn)的行為。不包括以繼承、贈與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產(chǎn)的行為?! ?/p>

第五條規(guī)定,條例第二條所稱的收入,包括轉讓房地產(chǎn)的全部價款及有關的經(jīng)濟收益?! ?/p>

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企業(yè)分立過程中,對房產(chǎn)、土地的分割不繳納土地增值稅。

土地使用權被分立后是否繳納土地增值稅

公司分立土地使用權如何辦理

一、申請。由用地者填寫變更土地登記申請書,說明變更依據(jù)和變更內容,同時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一)因土地有償出讓、轉讓引起國有土地使用權轉移的,應提交出讓、轉讓合同及有關批準文件。

(二)用出讓、轉讓獲得的土地使用僅進行抵押、或因抵押終止引起權利消失的,應提交抵押合同和有關批準文件。

(三)因買賣、轉讓地上建筑物、附著物引起土地使用權轉移的,應提交地上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等。

(四)因繼承地上附著物引起土地使用權轉移的,應提交地上建筑物的建筑物產(chǎn)權證明及公證機關有關繼承權的公證書。

(五)機構調整、企業(yè)兼并等引起土地權屬變更的,應提交有關領導部門的批準文件和原土地證書。

(六)因處分抵押財產(chǎn)引起土地使用權轉移的應提交有關的證明文件。

(七)商品房預售,預售人應在預售合同簽定后三十日內,將預售合同報土地座落區(qū)縣土地管理部門備案。

(八)劃撥土地使用權依法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xù)的,應提交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出讓金繳納憑證及原土地證書。

(九)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項權利者更改名稱、地址的,應提交有關證明文件和原土地證書。

(十)國有土地的用途發(fā)生變更的,應提交土地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和原土地證書。

二、變更地籍調查。根據(jù)土地使用者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的內容項目進行實地調查審核權屬并進行地籍測量。

(一)權屬審核。核實法人身份證明與申請書上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與委托書上的姓名是否一致。在土地使用者相鄰雙方在場的情況下共同確認變更后新界線、并將調查結果填入調查表內,同時讓相鄰者在表上簽字、蓋章。

(二)地籍測量。對變更后新產(chǎn)生的宗地的形狀、界址點、界址線的位置、宗地面積、地籍圖等進行準確的測繪、計算;同時對原宗地的界址點、界址線的位置、宗地面積、地籍圖等要進行相應的修測。

(三)注冊登記。變更登記申請經(jīng)過變更地籍調查之后,其成果經(jīng)檢查驗收,達到依據(jù)充分、權屬合法、界址清楚、面積準確的要求,便可上報區(qū)縣或市人民政府審核、批準,更改或重新填寫土地登記卡、歸戶卡。

(四)填發(fā)土地證書。屬于權屬變更的要更換土地證書。

只需提供相關證書和文件到有關部門進行申請,由他們進行調查勘測和登記歸戶,最后發(fā)放土地證,至此完成土地變更登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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