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租出的設備是固定資產嗎
1、根據會計準則-實質重于形式原則,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由于該固定資產大部分時間都在租賃方,所以將其視為租賃方資產。
會計分錄: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是以融入資金為目的,會計制度規(guī)定,融資租入的機器設備,應作為企業(yè)增加的固定資產進行管理,在“固定資產”科目中設置“融資租入固定資產”二級科目進行核算。
2、經營租出資產,因為是租賃期時間較短,所以是出于出租方的資產。
會計分錄:融資租入機器設備在安裝調試完畢交付使用時,應將其購置成本(包括買價、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調試費)作為機器設備原值,記入“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科目的借方和“長期應付款”科目的貸方,作為負債進行會計處理。
擴展資料:
企業(yè)采用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由于在租賃期里承租企業(yè)實質上獲得了該資產所提供的主要經濟利益,同時承擔了與資產有關的風險。因此承租企業(yè)應將融資租入資產作為一項固定資產計價入賬,同時確認相應的負債,并且要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區(qū)別:
為了區(qū)別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和企業(yè)其他自有固定資產,企業(yè)應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單獨設立“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明細科目核算,新《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中規(guī)定:
在租賃開始日,承租人應當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兩者較低者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其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
承租人在租賃談判和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的,可歸屬于租賃項目的手續(xù)費、律師費、印花稅等初始直接費用,應當計入租入資產價值,而不是確認為當期費用。
《企業(yè)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中規(guī)定:購買固定資產的價格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固定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格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實際支付的價格與購買價格之間的差額,除應予資本化的以外,應當在信用期間內計入當期損益。
與經營租賃不同的是,經營租賃方式租入資產不計入固定資產,沒有對租入資產的控制權與所有權,融資租入對資產擁有實際控制權。
融資租入應理解為:企業(yè)要購進一臺設備,但是資金不充分,于是和融資公司共同購入這臺設備,由融資公司墊付設備款項,企業(yè)在簽訂合同時先付一部分,剩下的款項以租金方式補足。
綜合以上內容可知,經常性租出的設備因所有權依然屬于出租方,所以還是歸屬于企業(yè)的固定資產,不知道小伙伴們都明白了嗎?如果你對此有什么疑問,歡迎你來會計學堂進行提問或者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