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取得股東分紅需要繳稅么?
自然人股東從投資企業(yè)分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不是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納,而是按特許權(quán)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chǎn)租賃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
股東的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nèi)(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稅負為20%,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稅負為10%;持股期限超過 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公司派發(fā)股息紅利時,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其轉(zhuǎn)讓股票時,根據(jù)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
計稅公式:
應納稅所得額及應納稅額的計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以個人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不扣除任何費用.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 × 適用稅率 = 每次收入額 × 20%四、關(guān)于"次"的認定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以支付單位或個人每次支付利息、股息、紅利時,個人的所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都屬于個人持股所得,那么"個人取得股東分紅需要繳稅么?"這個問題希望大家看過上文有所了解,更多咨詢歡迎關(guān)注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