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領用原材料的分錄怎么處理?
答:在建工程(例如購建機器設備生產經營固定資產)領用原材料,會計上按照成本計入在建工程,進項稅額不需要轉出計入在建工程;
分錄是:
借:在建工程
貸:原材料
在建工程(例如購建辦公樓等不動產)領用原材料,會計上按照成本計入在建工程,同時進項稅額轉出計入在建工程。
分錄是:
借:在建工程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固定資產與在建工程如何區(qū)分?
1、“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業(yè)為建造或修理固定資產而進行的各項建筑工程、安裝工程,包裝固定資產新建工程、改擴建工程、大修理工程等所發(fā)生的實際支出,包括需要安裝的設備的價值,以及改擴建工程等轉入的固定資產凈值。
借方登記企業(yè)各項在建工程的實際支出,貸方登記完工工程轉出的實際支出,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尚未完工的工程實際成本。
“固定資產”科目核算企業(yè)所有固定資產的原價。借方登記企業(yè)增加的固定資產的原價,貸方登記企業(yè)減少的固定資產的原價,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固定資產的原價。
2、企業(yè)發(fā)生的用于專項工程的貸款利息也可以在在建工程科目中核算。
3、在建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時就可以轉入固定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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