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轉讓土地如何交土地增值稅?
根據(jù)《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土地增值稅是以單位和個人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簡稱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jù),依照規(guī)定稅率征收的一種稅.但我國稅法對個人轉讓房地產土地增值稅方面出臺了以下一些優(yōu)惠政策.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guī)定的通知》(財稅〔1995〕48號)規(guī)定,個人將房屋產權贈與直系親屬或承擔直接贍養(yǎng)義務人的,免繳土地增值稅;通過法定繼承方式轉讓房屋產權的,免繳土地增值稅;對個人之間互換自有居住用房地產的,經當?shù)囟悇諜C關核實,可以免繳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法〔1995〕6號)規(guī)定,個人擁有的房地產因城市實施規(guī)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被政府批準征用、收回的,免繳土地增值稅;因城市實施規(guī)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搬遷,由個人自行轉讓原房地產而取得收入的,免繳土地增值稅;對個人轉讓自有住房,凡居住滿5年或5年以上的,經向稅務機關申報批準,免繳土地增值稅;居住滿3年未滿5年的,減半征收土地增值稅;居住未滿3年,按規(guī)定計征土地增值稅.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房地產市場若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1999〕210號)規(guī)定,自1999年8月1日起,對居民個人擁有的普通住宅,在轉讓時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普通住宅"的認定,一律按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j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做好穩(wěn)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fā)〔2005〕26號)制定并對社會公布的"中小套型、中低價位普通住房"的標準執(zhí)行.即,"原則上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住宅小區(qū)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
小規(guī)模納稅人轉讓土地如何交土地增值稅?
(1)轉讓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選擇按3%的征收率全額計稅,也可以選擇按財稅〔2016〕47號文件規(guī)定采用5%的征收率差額計稅.
(2)轉讓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根據(jù)《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六條只能適用3%的征收率全額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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