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激勵個人所得稅怎么計算?
答:1.一個納稅年度內(nèi)僅獲得一次股權激勵
激勵對象在一個納稅年度內(nèi)僅獲得一次股權激勵所得,可以按以下要點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稅額.
(1)激勵對象為獲得股權激勵所支付的款項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應納稅額公式中的規(guī)定月份數(shù),是指員工取得來源于中國境內(nèi)的股權激勵形式工資薪金所得的境內(nèi)工作期間月份數(shù),長于12個月的,按12個月計算.因為年度業(yè)績考核的需要和現(xiàn)有對禁售期、解禁期最低期限的強制性規(guī)定,股權激勵計劃有效期一般不少于3年.
(3)因一次收入較多,納稅有困難的,經(jīng)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可自行權日起,在不超過6個月的期限內(nèi)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4)激勵對象為繳納股權激勵所得的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款而出售股票的,其出售時間、價格不影響上述納稅義務的發(fā)生時間和稅額.其出售股票的行為應視為股票轉讓,按"財產(chǎn)轉讓"所得的相關規(guī)定免征個人所得稅.
2.一個納稅年度中多次取得股權激勵或者同時兼有不同股權激勵形式
國稅函[2009]461號文規(guī)定,上市公司應將一個納稅年度內(nèi)各次股權激勵所得或者同時兼得的不同股權激勵形式的所得合并計算應納稅額.
在該納稅年度內(nèi)首次取得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所得可按上表所列公式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稅額.本年度內(nèi)以后每次取得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所得,應按以下公式計算應納稅款:
應納稅款=(本納稅年度內(nèi)取得的股票期權形式工資薪金所得累計應納稅所得額÷規(guī)定月份數(shù)×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規(guī)定月份數(shù)一本納稅年度內(nèi)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所得累計已納稅款
3.對于取得股票期權的員工在行權日不實際買賣股票,而按行權日股票期權所指定股票的市場價與施權價之間的差額,直接從授權企業(yè)取得價差收益的,應作為工資薪金所得,按照股票期權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公式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4.對因特殊情況,取得股票期權的員工在行權日之前將股票期權轉讓的,以股票期權的轉讓凈收入,作為工資薪金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如果員工以折價購入方式取得股票期權的,可以股票期權轉讓收入扣除折價購入股票期權時實際支付的價款后的余額,作為股票期權的轉讓凈收入.
5.對于可在授權日征稅的股票期權,應按授權日股票期權的市場價格,作為員工授權日所在月份的工資薪金所得,按財稅[2005]35號文的公式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規(guī)定月份數(shù)×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規(guī)定月份數(shù).如果員工以折價購入方式取得股票期權的,可以授權日股票期權的市場價格扣除折價購入股票期權時實際支付的價款后的余額,作為授權日所在月份的工資薪金所得.
員工取得可公開交易的股票期權后,實際行使該股票期權購買股票時,不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限制性股權激勵解鎖后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限制性股權激勵解鎖后均應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35號)規(guī)定,無論是股票期權所得,還是股票增值權所得以及限制性股票所得,均應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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