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憑證是誰填制的?
原始憑證大部分是由各單位業(yè)務經辦人填制,原始憑證但也有小部分由財會人員填制.
原始憑證包括哪些?
無論是外來原始憑證還是自制原始憑證,都必須在每項經濟業(yè)務發(fā)生和完成時直接取得或填制,一這是填制和復核會計憑證的最基本、最一般的原則要求.
如各種收款收據(jù)、費用計提與攤配表、現(xiàn)金解款單、支票進w單、出納報告單等,為了保證原始憑證能夠準確、及時、清晰地反映各項經濟業(yè)務活動的真實情況,提高會計核算的質量,原始憑證并真正具有法律效力,原始憑證的填制必須做到真實可靠、手續(xù)完備、內容完整、書寫清楚、連續(xù)編號、及時填制.
其體為:
(1)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一般蓋財務專用公章),沒有公章的原始憑證不能作為報賬的依據(jù).原始憑證有些特殊的原始憑證,出于習慣和使用單位認為不易偽造,原始憑證可不加蓋公章.但這些憑證一般具有固定的特殊的公認的標志,如車船票、飛機票等.
(2)從個人處取得的原始憑證應有填制人員的簽名或蓋章.
通常還應在原始憑證上注明填制原始憑證的個人的經營地點或居住地點.
(3)自制原始憑證要有完整的簽審手續(xù).原始憑證經辦人、負責人、審核人、簽領人一定要簽名或蓋章.
原始憑證填制的基本要求
1.真實可靠.即如實填列經濟業(yè)務內容,不弄虛作假,不涂改、挖補.
2.內容完整.即應該填寫的項目要逐項填寫(接受憑證方應注意逐項驗明),不可缺漏,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年、月、日要按照填制原始憑證的實際日期填寫;名稱要寫全,不能簡化;品名或用途要填寫明確,不許含糊不清;有關人員的簽章必須齊全.
3.填制及時.即每當一項經濟業(yè)務發(fā)生或完成,都要立即填制原始憑證,做到不積壓、不誤時、不事后補制.
4.書寫清楚.即字跡端正、易于辨認,做到數(shù)字書寫符合會計上的技術要求,文字工整,不草、不亂、不"造";復寫的憑證,要不串格、不串行、不模糊.
5.順序使用.即收付款項或實物的憑證要順序或分類編號,在填制時按照編號的次序使用,跳號的憑證應加蓋"作廢"戳記,不得撕毀.
通過上文對原始憑證的一些解析,我們已經知道原始憑證主要是各單位業(yè)務經辦人填制,當然也會有一些特例,這就需要我們在工作中根據(jù)實際情況來進行判斷.如果你還想要學習更多會計方面的知識,歡迎你隨時登陸到我們會計學堂網站相關欄目進行學習,也可以加入到我們的學習隊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