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抵扣完的進項稅留抵怎么處理
一般新設立的一般納稅人生產企業(yè),由于有大量機器設備的進項作為留抵,有可能一年都不交增值稅的,很正常呀, 如果實在覺得不好的話,那多開點發(fā)票出去也成,
沒什么不好的,進項大于銷項,你們公司才成立一年。 屬于正常情況。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輔導期一般納稅人實施“先比對、后扣稅”有關管理問題的通知》規(guī)定:輔導期一般納稅人應在“應交稅金”科目下增設“待抵扣進項稅額”明細科目,該明細科目用于核算輔導期一般納稅人取得尚未進行交叉稽核比對的已認證專用發(fā)票抵扣聯(lián)、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廢舊物資普通發(fā)票以及貨物運輸發(fā)票進項稅額。輔導期一般納稅人在接到主管稅務機關稽核比對結果的當月,按要求填寫申報表,并于次月納稅申報期前申報抵扣。每月將抵扣聯(lián)單獨裝訂成冊。
案例
吸收合并的子公司沒有抵扣完的進項稅可否由總公司繼續(xù)留抵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資產重組增值稅留抵稅額處理有關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5號)
規(guī)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原納稅人”)在資產重組過程中,將全部資產、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新納稅人”),并按程序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的,其在辦理注銷登記前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可結轉至新納稅人處繼續(xù)抵扣。原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應認真核查納稅人資產重組相關資料,核實原納稅人在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前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填寫《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產重組進項留抵稅額轉移單》,新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應將原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傳遞來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產重組進項留抵稅額轉移單》與納稅人報送資料進行認真核對,對原納稅人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在確認無誤后,允許新納稅人繼續(xù)申報抵扣。
貴公司可以依據上述規(guī)定,取得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產重組進項留抵稅額轉移單后,子公司沒有抵扣完的進項稅由貴公司繼續(xù)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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