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綜合收益怎么做會計分錄?

2021-03-18 02:00 來源: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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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實務》

問答專項練習

【本題所屬章節(jié)】 《中級會計實務》 第八章 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2025年)
其他綜合收益,是指企業(yè)根據其他會計準則規(guī)定未在當期損益中確認的各項利得和損失。

【問答】(2)計算2×19年12月31日應確認的利息收入、收到的利息、“其他綜合收益——其他債權投資公允價值變動”及損失準備,并編制相關會計分錄

(2)2×19年12月31日,應確認的利息收入=期初賬面余額×實際利率=2000×10%=200(萬元),收到的利息=2500×4.72%=118(萬元),確認公允價值變動前該金融資產賬面余額=2000+2000×10%-2500×4.72%=2082(萬元),該債券投資公允價值為2090萬元,應確認“其他綜合收益——其他債權投資公允價值變動”金額=2090-2082=8(萬元),本期“其他綜合收益——其他債權投資公允價值變動”發(fā)生額=8-0=8(萬元),本期確認損失準備金額=10-0=10(萬元)。 ①確認利息收入 借:其他債權投資——利息調整 82 應收賬款 118 貸:投資收益 200 ②收到利息 借:銀行存款 118 貸:應收利息 118 ③確認期末公允價值變動 借:其他債權投資——公允價值變動 8 貸:其他綜合收益——其他債權投資公允價值變動 8 ④確認損失準備 借:信用減值損失 10 貸:其他綜合收益——信用減值準備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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