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分機構所得稅匯算,分支機構中的百分之五十總機構還參與計算嗎
聰明的裙子
于2019-05-09 18:53 發(fā)布 ??1120次瀏覽
- 送心意
王雁鳴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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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總分機構所得稅匯算,分支機構中的百分之五十,總機構還參與計算的。
2019-05-09 21:26:15

總機構應按照上年度分支機構的營業(yè)收入、職工薪酬和資產(chǎn)總額三個因素計算各分支機構分攤所得稅款的比例;三級及以下分支機構,其營業(yè)收入、職工薪酬和資產(chǎn)總額統(tǒng)一計入二級分支機構;三因素的權重依次為0.35、0.35、0.30。
計算公式如下:
某分支機構分攤比例=(該分支機構營業(yè)收入/各分支機構營業(yè)收入之和)×0.35+(該分支機構職工薪酬/各分支機構職工薪酬之和)×0.35+(該分支機構資產(chǎn)總額/各分支機構資產(chǎn)總額之和)×0.30。
分支機構分攤比例按上述方法一經(jīng)確定后,除出現(xiàn)本辦法第五條第(四)項和第十六條第二、三款情形外,當年不作調(diào)整
2020-05-27 23:35:52

你好,不參與了,剩余的50%由各分支機構按照比例分攤,總機構和分支機構應分期繳的企業(yè)所得稅,50%在各分支機構間分攤繳,50%由總機構繳
2019-05-13 11:03:43

你好,同學。
這是按你之前備案到稅局的分攤 給分攤,不能因為分機構虧損就不分攤 了
2020-01-05 10:36:08

同學你好
需要刪除的
先注銷后刪除
2021-12-20 15: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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