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想問下各位,2014年7月1日從學校到北京某單位實習一年,而后2015年8月1日簽訂勞務合同3年,但2015年12月才交的社保,這符合規(guī)定嗎?現(xiàn)在還有權(quán)利讓單位補交五險嗎?現(xiàn)已簽訂第二個勞務合同,簽訂第二份勞務合同中2018年12月重新與新單位簽訂勞務合同,才補交一金?,F(xiàn)在是2020年7月,還有權(quán)讓單位補交2015年8月至2015年12月的五險嗎?
答: 你好 如果是勞動合同的話 需要是入職2015.8月開始就要繳納社保的 。你可以要求對方補繳納的 。 可以的 要求是入職當月開始就要繳納社保的
2018年一月單位通知勞動者簽合同,勞動者不愿意簽,并要求2019年1月在簽訂合同的。2018年2月到209年1月之間需要給勞動者補償金嗎?
答: 你好,一般是看勞動合同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wǎng)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好,2017年一名員工與單位簽訂了三年期的勞動合同,2018年1月離職后解除了合同,10月又回來上班,是否要重新簽合同?
答: 你好! 需要重新簽合同的


佛系海兒 追問
2020-07-28 09:53
meizi老師 解答
2020-07-28 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