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鄒老師
職稱: 注冊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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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今年盈利金額—之前虧損金額)*10%
2020-09-21 15:40:03

你好
不需要計提的,
2020-12-05 14:45:37

你好
先用以前年度的盈利補虧
2019-07-24 11:32:55

你好,法定盈余公積,是指按照企業(yè)凈利潤和法定比例計提的盈余公積。它的提取比例一般為凈利潤的10%,當法定盈余公積累計金額達到企業(yè)注冊資本的50%以上時,可以不再提取。
法定盈余公積的用途:
1.彌補公司虧損;
2.擴大公司生產(chǎn)經(jīng)營;
3.轉增公司資本(轉增時所留存的該科目余額不得少于轉增前注冊資本的25%)
任意盈余公積是有企業(yè)自愿計提的,是否計提及計提多少由企業(yè)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決定。目的減少了當期可以分派股利的利潤額,其目的在于保持財力以應付特殊情況。
2021-04-23 10:39:42

以前連續(xù)年度虧損(均未超出5年),但今年盈利,凈利潤為100萬,其中有50萬是可以免征所得稅的營業(yè)外收入,未分配利潤為貸方余額,但預估企業(yè)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虧損仍未能全部彌補完。
這種情況下,是否還需要計提盈余公積?
舉例:2012年虧損60萬,2013年虧損70萬,2014年盈利30萬,
2015年營業(yè)利潤為53萬,營業(yè)外收入為50萬,凈利潤為103萬,其中50萬的營業(yè)外收入可以免征所得稅,
此時未分配利潤貸方余額為3萬元,但是匯算清繳時調整后的應納稅所得額53萬,不夠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此時是否還需要計提盈余公積?
希望權威解答!謝謝!
2016-01-08 09: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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