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份的工資可以1月份再計提嗎,我們9.10.11月的工資都沒發(fā),做了應付職工薪酬,是不是只要在18年5月31日之前付了就可以稅前扣除,不然是不能扣除的。
答: 你好,可以補計提 是的,需要支付了才可以扣除的
我們的應付職工薪酬包含,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那福利費不超過工資總額的14%可以稅前扣除,這個工資總額是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之和嗎
答: 這個工資總額是應付職工薪酬-工資,不包括福利費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c選項應付職工薪酬允許扣除的280因為未能扣除的20也不能扣除嗎,什么原理啊老師
答: 您好,負債的計稅基礎=賬面價值-未來期間按照稅法規(guī)定可予稅前扣除的金額 因為20都不能扣除了,所以未來期間按照稅法規(guī)定可予稅前扣除的金額等于0 ,所以計稅基礎=賬面價值-0=300


強顏歡笑 追問
2018-01-08 15:28
鄒老師 解答
2018-01-08 15:29
強顏歡笑 追問
2018-01-08 15:47
鄒老師 解答
2018-01-08 15:53
強顏歡笑 追問
2018-01-08 15:59
鄒老師 解答
2018-01-08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