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的開辦費在2018年攤銷后有些稅務上不能報銷的費用或不能全入成本的費用如招待費該怎么處理?是在2019年匯算清繳時調增這些費用嗎?
答: 你好!在2019年匯算清繳時調整
公司(酒店)2018年10月成立,到2019年4月都在裝修,一直沒有收入。前期的費用都入了長期待攤費用,想著2019年營業(yè)當月計入當期費用。①現(xiàn)在要進行2018年的匯算清繳,2018年長期待攤費用中也有些不能取得發(fā)票,這些需要2018年匯算時調增嗎,如需調,在哪調?②這些費用以后既然計入2019年當期費用,就在2019年匯算清繳時調整。
答: 2018年不涉及到損益不用在所得稅申報表里進行調整,計入2019年當期費用就在2019年匯算清繳時調整。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老師你好,開辦費中的招待費 當時賬務處理是 借: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招待費,貸:現(xiàn)金。 開辦費選擇的是3年分期攤銷,開辦費中的招待費匯算清繳時怎么規(guī)定的,是不用處理,還是按比例調增,還是全額調增?
答: 新準則下開辦費是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且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的;而新稅法下對于開辦費的稅務處理與新會計準則一致,即企業(yè)當期一次性稅前扣除開辦費。因此,在“開辦費”的會計處理與稅務處理不再分離,二者協(xié)調一致了。以后在開辦費方面不存在會計與稅務的差異,當然更不存在納稅調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