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在利潤表中如何反映
彌補以前年度虧損不在下年利潤表中反應.
在匯算清繳過程中,正確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是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一個關鍵步驟.所謂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是指在會計處理上,如果上年的凈利潤為負(或以前各年的凈利潤總和為負),本年的稅后凈利潤要首先彌補掉這部分虧損,才能作為可供分配的凈利潤,來計提公積金、公益金或者分紅.仁和小編對彌補虧損的一些問題進行了歸納總結,以期幫助大家進行匯算清繳.
1、一般情況的虧損彌補.首先要明確虧損的內(nèi)涵.稅法上的"虧損"是指按稅法規(guī)定調(diào)整后的金額,是企業(yè)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第23行"納稅調(diào)整后所得"的數(shù)據(jù),不是企業(yè)財務報表中所反映的虧損額.其次虧損的彌補期限是5年.另外,《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yè)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8號)第八條明確,對企業(yè)由于技術開發(fā)費加計扣除部分已形成企業(yè)年度虧損,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
以前年度虧損在季報怎么填寫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2015年版)等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1號)附件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2015年版)》及填報說明:第4行"利潤總額":填報按照企業(yè)會計制度、企業(yè)會計準則等國家會計規(guī)定核算的利潤總額.本行數(shù)據(jù)與利潤表列示的利潤總額一致.第8行"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填報按照稅收規(guī)定可在企業(yè)所得稅前彌補的以前年度尚未彌補的虧損額.
根據(jù)上述政策規(guī)定,企業(yè)在進行企業(yè)所得稅第二季度申報時,填報的利潤總額"累計金額"是沖減了第一季度虧損后的利潤總額.
季報彌補虧損表怎么填?
彌補以前年度虧損這一行(是填寫上年度所得稅清算后確認可供彌補以后年度的虧損金額). 如果沒有可供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金額,就不要填寫.
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金額是上年度的數(shù)據(jù),本年度發(fā)生的虧損不要填寫在這里,待年度所得稅清算后確認可供彌補以后年度的虧損金額,在下年度有利潤時都要填寫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金額.
可供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金額,最多只能在五年內(nèi)彌補完,如果五年內(nèi)沒有完,就不能彌補了.
比如2013年可供彌補以后年度虧損金額5萬元,2014年盈利2萬元,可供彌補以后年度虧損金額就只余下3萬元.
季度所得稅申報表中利潤總額和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應該怎么填?
根據(jù)《關于填報企業(yè)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635號,實際利潤額=本年度利潤總額-以前未彌補虧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
"利潤總額"本期金額填9萬元,第一季度為31萬元上期已申報,故累計金額不需填列,表格自動填列為40萬元.以前年度無虧損則本期按9萬元申報計算所得稅;
若以前年度有虧損50萬元,則第一季度申報時應彌補以前年度虧損50萬,應填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欄50萬元,第一季度應按-19萬元申報無需繳納季度所得稅,第二季度繼續(xù)彌補,本期實際利潤額為-10萬元,無需交納所得稅;
若以前年度有虧損20萬元,則第一季度申報時應彌補以前年度虧損20萬,應填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欄20萬元,第一季度應按11萬元申報季度所得稅,本期實際利潤額為9萬元,按9萬元計算交納所得稅.
季度盈利可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嗎?
可以的.在季度所得稅申報表上利潤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以前年度待彌補的虧損額,填寫在利潤總額(實際利潤)欄里,即可.
現(xiàn)在所得稅季度預繳期可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嗎?
所得稅季度預繳可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在季度申報時直接填列在"以前年度虧損"一欄即可
你公司因為在12年一季度申報(4月征期)時還沒有申報11年的年度申報 也就是11年的虧損還沒有申報 所以1季度申報沒有彌補該虧損 5月份年度申報后也不能補報 只能在7月份2季度申報時 如果有盈利再去彌補該虧所 如果2、3、4季度一直沒有盈利無法彌補 只能在12年的年度匯算繳納時再彌補了.
關于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在利潤表中如何反映?以前年度虧損在季報怎么填寫的問題就告一段落,第8行中的本期數(shù)是填第3季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數(shù),而不是本年度累計利潤,第8行中的"累計金額"填1-3季度實際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數(shù).企業(yè)虧損的相關知識在會計學堂網(wǎng)還有很多,小編建議大家可以繼續(xù)關注我們網(wǎng)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