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會計公式”匯總之——個人所得稅

2017-02-05 21:31 來源:網(wǎng)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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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給大家介紹一下個人所得稅的稅務會計公式。


1、工資、薪金所得
工資、薪金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額=應納水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應納稅所得額=每月收入額-800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所得額-速算扣除數(shù))/(1-稅率)


2、個體工商戶
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1)、將當月累計應納稅所得額換算成全年應納稅所得額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當月累計應納稅所得額×12/當月累計經(jīng)營月份數(shù)

(2)、計算全年應納所得稅額
全年應納所得稅額=全年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3)、計算當月累計應納所得稅額
當月應納所得稅額=全年應納所得稅額×當月累計經(jīng)營月份數(shù)/12

(4)、計算本月應納所得稅額
本月應納所得稅額=當月累計應納所得稅額-累計已繳所得稅額


3、稿酬所得
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1-30%)
=應納稅所得額×20%×70%


4、勞務報酬所得
(1)、一次收入在20000元以下時
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2)、一次收入20000~50000時
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應納稅所得額×20%×50%
=應納稅所得額×(20%+10%)

(3)一次收入超過50000時
應納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應納稅所得額×20%×100%
=應納稅所得額×(20%+20%)


5、財產(chǎn)轉讓
財產(chǎn)轉讓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應納稅所得額=轉讓財產(chǎn)收入額-財產(chǎn)原值-合理費用


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7、境外個人所得稅款扣除限額
境外個人所得稅稅款扣除限額=境內、境外所得按稅法計算的應納稅總額×來源于某外國的所得額/境內、外所得總額


8、支付給扣繳義務人手續(xù)費的計算
手續(xù)費金額=扣繳的個人所得稅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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