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稅控盤支付稅控技術維護費的會計處理
根據(jù)財稅[2012]15號文件規(guī)定,首次購買稅控設備的以及每一年支付的技術維護費允許全額抵稅
而在財稅【2012】13號中也明確了購買稅控設備與支付稅控設備的會計處理,稅控盤屬于稅控設備之一,根據(jù)官方文件要求,購買稅盤應先記入固定資產(chǎn),同時增加減免稅額與遞延收益,后面再按期折舊,將遞延收益逐步分攤。
如:現(xiàn)金購買稅控盤490,支付技術維護費330,官方做法如下:
借:固定資產(chǎn)——稅控設備490
管理費用 330
貸:庫存現(xiàn)金 820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額)820
貸:遞延收益 490
管理費用 330
借:管理費用 490
貸:累計折舊 490
借:遞延收益 490
貸 :管理費用 490
但是現(xiàn)實工作當中,由于稅控盤的價值比較低,而且新政策規(guī)定對于單價5000元以下的有形動產(chǎn)可以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因此絕大部份的人將購買稅控盤視同交納技術維護費一樣處理,沿用上例應做分錄為:
支付款項時,
借:管理費用——辦公費820
貸:庫存現(xiàn)金 820
抵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額)820
貸:管理費用——辦公費 820
值得注意的是,該筆費用一般情況下不超過一年才可以抵稅,即支付當年有增值稅銷項才可以抵,當看到?jīng)]有銷項就不可以抵,具體年限看各地稅務局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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