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建筑公司應在項目所在分項目預繳稅款,回機構所在地申報納稅

2017-09-19 16:43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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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建筑公司應在項目所在分項目預繳稅款,回機構所在地申報納稅,詳情請看下文。

南方建筑公司應在項目所在分項目預繳稅款,回機構所在地申報納稅

(1)若南方建筑公司申報應納增值稅為20萬元,則應補繳稅款=20-12.61-11.65=
-4.26(萬元)為負數,4.26萬元結轉下期繼續(xù)扣除;預繳的增值稅附加一般不會退也不能結轉以后抵扣。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4.26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4.26

(2)若南方建筑公司當月在甲縣申報應納增值稅為30萬,則應補繳稅款=30-12.61-11.65=5.73萬元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5.73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5.73

補交附加稅

借:稅金及附加0.68萬

貸:應交稅費-城建稅0.40萬

-教育費附加0.17萬

-地方教育費附加0.11萬

借:應交稅費-城建稅0.40萬

-教育費附加0.17萬

-地方教育費附加0.11萬

貸:銀行存款0.6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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