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和還款人不一致怎么處理?
答:我公司借款給A公司,結果還款的時候A讓B公司還的,
借款給A的時候
借:其他應收款--B
貸:銀行存款
還款的時候做相反分錄
但是這樣做有一個問題,就是憑證后面付的匯款單是給A的,我如果在借款的時候把明細科目做成B這樣做會不會有問題?
反之,如果我在借款的時候分錄做成
借:其他應收款--A
貸:銀行存款
那么在還款的時候是B,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B,這樣做明細科目就對不上了,要怎么說明B公司還的就是A公司的借款呢
你與A和B公司簽定一個協(xié)議.
然后,在這個協(xié)議中說明是誰替誰還款,
然后,用這個做為原憑進行賬務處理就可以了.
企業(yè)與企業(yè)之間借款是否合法?
答:企業(yè)與其他企業(yè)借款,并且利息高于同期銀行利息是否合法?利息高于銀行利息多少倍算是非法的?
企業(yè)之間的借款并非全部不合法.
企業(yè)之間為生產、經(jīng)營需要訂立的民間借貸合同,除了對于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十四條情形的,屬于合法有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第十一條
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為生產、經(jīng)營需要訂立的民間借貸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本規(guī)定第十四條規(guī)定的情形外,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四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一)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業(yè)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給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效力性強制性規(guī)定的.
《合同法》
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
借款人和還款人不一致怎么處理?自己公司的賬目不能很快的追回,資金周轉困難向另一個公司借款,歸還欠款時可以讓欠公司的人歸還,但是必須三方面對面的有協(xié)議三方都同意才可以.上面編者講解的這個問題,希望能給大家一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