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單位要給員工一并發(fā)放年終獎金,但是部分員工每個月工資都不到3500元,那么怎么計算年終獎的個人所得稅?
回復:個人所得稅按月計算,每月不超過3500元不用繳稅,但達不到3500元的差額也不能再到發(fā)放年終獎當月補扣。而只有當月差額才可以補扣。
例如:鄭某1至11月每月工資3000元,12月發(fā)放工資3000元,全年獎金12500元,不考慮其他因素。
鄭某1至12月工資未達到3500元,不繳個人所得稅。
12500-(3500-3000)=12000元,12000/12=1000元;年終獎適用稅率3%;
年終獎應納個人所得稅=12000×3%=3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