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提起稅務行政復議需要哪些條件
國家為了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但是稅務行政復議并不是隨意就可以提起的,納稅人必須先對稅務機關的征稅行為不服才行。那么納稅人提起稅務行政復議需要哪些條件?接下來將由找法網小編為您帶來納稅人提起稅務行政復議需要哪些條件的相關知識。
對納稅人而言,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行使法律賦予自己的要求稅務機關對其行政行為進行復議的權利,首先要依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提出復議申請?,F(xiàn)行的稅務行政復議規(guī)則對此專門作出了規(guī)定。
(一)納稅人及其他稅務當事人對稅務機關作出的征稅行為不服,應當先向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訴。
申請人按前款規(guī)定申請行政復議的,必須先依照稅務機關的納稅決定繳納或者解繳稅款及滯納金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然后可以依法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二)申請人對稅務機關作出的征稅以外的其他稅務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可以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三)申請人可以在得知稅務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因不可抗力或者被申請人設置障礙等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xù)計算。
(四)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復議機關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復議請求、申請行政復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
(五)依法提起行政復議的納稅人或其他稅務當事人為稅務行政復議申請人,具體是指納稅義務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和其他稅務當事人。
有權申請行政復議的公民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有權申請行政復議的公民為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申請行政復議。
有權申請行政復議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fā)生合并、分立或終止的,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與申請行政復議的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梢宰鳛榈谌藚⒓有姓妥h。
申請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為參加行政復議;被申請人不得委托代理人代為參加行政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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