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單位在建工程轉固定資產會計分錄
事業(yè)單位在建工程轉為固定資產分錄為:
借:固定資產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
同時,
借: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貸:在建工程
新《事業(yè)單位會計制度》增加了 “在建工程” 科目。
“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事業(yè)單位為建造、改建、擴建及修繕固定資產以及安裝設備而進行的各項建筑、安裝工程所發(fā)生的實際成本。
建設期入在建工程的為發(fā)生的施工費,材料費等。
行政單位新建辦公樓固定資產如何結轉
行政單位新建辦公樓固定資產購入時為行政賬經費支出,完工后從在建工程結轉固定資產,自建房也需繳納建筑業(yè)營業(yè)稅,可以代開營業(yè)稅3%,城建稅7%,教育費附加3%及個人所得稅,完工后待出具竣工結算報告即可結轉固定資產。
行政單位購入固定資產行政賬
購入時:
借:經費支出
貸:銀行存款
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基金
工程決算后基建賬
借:交付使用固定資產
貸:設備投資
行政單位會計科目——在建工程
一、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已經發(fā)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種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擴建、修繕等)、設備安裝工程和信息系統(tǒng)建設工程的實際成本。不能夠增加固定資產、公共基礎設施使用效能或延長其使用壽命的修繕、維護等,不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具體工程項目等進行明細核算;需要分攤計入不同工程項目的間接工程成本,應當通過本科目下設置的“待攤投資”明細科目核算。
三、行政單位的基本建設投資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單獨建賬、單獨核算,同時按照本制度的規(guī)定至少按月并入本科目及其他相關科目反映。
行政單位應當在本科目下設置“基建工程”明細科目,核算由基建賬套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有關基建并賬的具體賬務處理另行規(guī)定。
四、在建工程應當在屬于在建工程的成本發(fā)生時確認。
行政單位在建工程轉固定資產會計分錄如上,參考本文,大家是否發(fā)現(xiàn)問題呢,對于在建工程這一科目,你是否真的理解了呢,本科目核算已經發(fā)生必要支出,是否如此呢,歡迎咨詢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