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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家新成立的公司,目前沒有資金,那可以向法人或者股東借錢, 存到對公賬戶上,掛其他應付款嘛,等合同簽了,有貨款了,再還給他們?
公司對公賬如果每月代收上千萬的款項,后期又從對公賬戶轉出給對方,而且是慢慢一筆筆轉過去的,我們這邊記的是其他應付款,這樣做是不是存在很大風險?
新接手一家公司會計,他以前的帳掛了很多往來,其中其他應付款-當地完稅是當時項目人員付了,沒走對公賬戶,所以就掛下了,現在能不能直接把他處理了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