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老師給出具體計算步驟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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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0-07-16 10:41 發(fā)布 ??737次瀏覽

- 送心意
劉之寒老師
職稱: 稅務師
2020-07-16 11:15
方案一:該企業(yè)為個人獨資企業(yè),按照經營所得納稅。應納稅額=200000*20%-10500+(80000-60000)*3%=30100元。
方案二:該企業(yè)為一人有限公司,繳納企業(yè)所得稅。應納稅額=(200000-200000*25%*20%)*20%+(80000-60000)*3%=38600元。
張先生應選擇方案一,以個體經營者按經營所得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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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一:該企業(yè)為個人獨資企業(yè),按照經營所得納稅。應納稅額=200000*20%-10500%2B(80000-60000)*3%=30100元。
方案二:該企業(yè)為一人有限公司,繳納企業(yè)所得稅。應納稅額=(200000-200000*25%*20%)*20%%2B(80000-60000)*3%=38600元。
張先生應選擇方案一,以個體經營者按經營所得納稅。
2020-07-16 11:15:26

假設銷售價格100元,則成本為32元(100*32%)。三種方案分別為:1、商業(yè)折扣(7折銷售);2、實物折扣:滿100元贈送價值30元的商品(成本為30*32%=9.6);3、滿額返現:購物滿100元,返還30元現金券。均為不含稅價,增值稅率13%,企業(yè)所得稅率25%,城建稅率7%,教育費附加3%,地方教育費附加2%。
1、商業(yè)折扣
①增值稅:
銷項稅額=100*70%*13%=9.1,進項稅額=32*13%=4.16,應納稅額=9.1-4.16=4.94。
②附加稅=4.94*(7%%2B3%%2B2%)=0.59。
③企業(yè)所得稅:
利潤額= 100*70%-32-0.59=37.41,應納所得稅額= 37.41*25%=9.35。
④稅后凈利潤= 37.41-9.35=28.06。
2、實物折扣
①增值稅:
銷項稅額=100*13%=13,進項稅額=(32%2B9.6)*13%=5.41,應納稅額=13-5.41=7.59。
②附加稅=7.59*(7%%2B3%%2B2%)=0.91。
③企業(yè)所得稅:
利潤額= 100-32-9.6-0.91=57.49,應納所得稅額= 57.49*25%=14.37。
④稅后凈利潤= 57.49-14.37=43.12。
3、滿額返現
①增值稅:
銷項稅額=100*13%=13,進項稅額=32*13%=4.16,應納稅額=13-4.16=8.84。
②附加稅=8.84*(7%%2B3%%2B2%)=1.06。
③企業(yè)所得稅:
利潤額= 100-32-1.06-30=36.94,應納所得稅額= (36.94%2B30)*25%=16.74。
④稅后凈利潤= 36.94-16.74=20.2。
三種方案中的實物折扣可以獲得最大的稅后凈利,應選擇該方案。
2020-07-17 12:25:12

先彌補虧損再計算當年應交所得稅
當年彌補虧損后的應納稅所得額為200-20=180
企業(yè)所得稅100*5%+80*10%=13
2021-05-03 09:04:52

您好,同學,很高興為您解答!
假如甲產品本月完工產品產量600件,在產品100件,完工程度按平均50%計算;原材料在開始時一次投入,其他費用按約當產量比例分配。甲產品本月月初在產品和本月耗用直接材料費用共計70 700元,直接人工費用39 650元,燃料動力費用85 475元,制造費用29 250元。
要求按照約當產量法進行甲產品各項費用在完工產品和月末在產品之間的分配。
以下是解析:
在產品約當產量:100*50%=50
直接材料費用:(同學,這里注意?。?!由于原材料在開始時一次投入,因此,在產品按100算,不按照約當產量計算)
完工產品負擔的直接材料費用:70700/700*600=6060元
在產品負擔的直接材料費用:70700/700*100=10100元
直接人工費用
完工產品負擔的費用:39650/650*600=36600元
在產品負擔的直接人工費用:39650/650*50=3050元
燃料動力費用
完工產品負擔的費用:85475/650*600=78900元
在產品負擔的燃料動力費用:85475/650*50=6575元
制造費用
完工產品負擔的制造費用:29250/650*600=27000元
在產品負擔的制造費用:29250/650*50=2250元
2018-12-05 09:29:46

您好,當企業(yè)應納稅所得額為500萬元時,可以考慮通過分立的形式成立全資子公司,把500萬劃分類兩個企業(yè)的利潤,或者把一個企業(yè)變成更多個企業(yè),從而使其滿足小型微利企業(yè)的標準,實現少交稅的目的。
當是一個企業(yè)時,假設稅率25%,500萬元應納稅所得額,應繳稅額=500*25%=125萬元。
假如分成兩個公司,一個250萬元%2B一個250萬元,則交稅:
250萬元應納稅所得額,應繳稅額=100×25%×20%%2B(250-100)×50%×20%=20萬元;
250萬元應納稅所得額,應繳稅額=100×25%×20%%2B(250-100)×50%×20%=20萬元;
合計:兩個公司交稅=40萬元。少交稅款=125-40=85萬元。
2020-07-09 1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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